鏡片檢測設備的檢測標準涵蓋光學性能、材料與表面質量、結構、安全與耐久性、特殊功能等多個方面,以下是一些關鍵檢測標準及具體要求:
一、光學性能檢測標準
頂焦度檢驗:使用一級標準焦度計(檢定合格,符合JG580規程)測量鏡片的頂焦度,確保成像中心與分劃板十字線重合,棱鏡度示值最小或為零。
光學中心位移檢驗:通過焦度計的棱鏡測量模式(如"P-B"方式)檢測球鏡、柱鏡、交叉柱鏡的光學中心位移,要求鏡片幾何中心與支座幾何中心對齊后讀取棱鏡度示值。
軸位標記檢驗:柱鏡驗光鏡片的軸位標記需與焦度計打印機構的三點連線重合,直接讀出軸位偏差值。
棱鏡度檢驗:使鏡片成像水平軸與分劃板十字線水平軸重合,讀取棱鏡度、球鏡度和柱鏡度數據。
透光率規范:依據BS EN ISO 8980-3-2004標準,使用透光率檢測儀測量鏡片對可見光的透過率,評估防紫外線、防藍光等功能效果。
二、材料與表面質量檢測標準
目視檢驗環境:在明視場、暗背景條件下進行檢測,推薦使用15W以上日光燈或60W以上白熾燈,確保鏡片放置位置光照度不低于350Lx。
表面疵病檢測:以基準點為中心,在直徑30mm區域內(子鏡片尺寸小于30mm時檢測全部區域),鏡片表面或內部不得出現可能有害視覺的疵病,如霍光、螺旋形缺陷等。
表面光潔度檢測:鏡片表面應光潔,透視清晰,不得存在橘皮、霉斑等缺陷。
三、結構檢測標準
鏡框結構檢驗:通過目視方法檢查鏡框結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。
馬氏桿片厚度差測量:使用最小分度不大于0.01mm的千分尺,測量馬氏桿片半圓柱沿軸線方向的兩端與平面之間的厚度差。
裂隙片和針孔片結構檢驗:采用最小分度為0.01mm的數顯卡尺進行檢測。
四、安全與耐久性檢測標準
鹽霧試驗:在中性鹽霧環境(35℃±2℃,濕度>85%,PH值6.5-7.2)中,用5%±1%的NaCl溶液連續噴霧48小時(中*端機)或24小時(低端機),要求產品表面無銹蝕、變色及鍍層剝落。
溫度沖擊試驗:將樣品在-30℃±2℃低溫下保持30分鐘,3分鐘內切換至+70℃±2℃高溫保持30分鐘,完成32個循環后檢查外觀及油漆附著力,要求顏色光澤無明顯變化且附著力≥3B。
鋼球沖擊試驗:將樣品裝于手機后,用3g鋼球從1.1米(主鏡片)或0.8米(攝像頭鏡片)高度自由跌落沖擊三次,要求鏡片無裂縫或破損(允許出現凹坑)。